【电子监考】无人机驾驶管理法规,学习无人机必须要了解的政策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2016-7-1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等有关规章的要求,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和超视距(机长)的飞行训练工作,培训机构以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训练合格审定资质机构的名义,开展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开班。

No. 1实名认证

观瞻全球,目前民用无人机市场已呈现爆发式增长。然而,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无人机操控及维护人员将成为炙手可热的高薪人才,在我国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大背景下,专业无人飞机操控技能将显示出超强的竞争力!

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2017年6月1日起,起飞重量达250g以上(含250g)的无人机实施实名登记。

【电子监考】无人机驾驶管理法规,学习无人机必须要了解的政策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并填写相应信息,包括制造商、拥有者、产品信息等。

No. 2无人机驾照员管理

2016年7月,为加强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对无人机进行分类(如下表),规定操控Ⅲ类及Ⅲ类以上,即空机重量大于4KG,起飞全重大于7KG的无人机,驾驶员必须持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才允许行。若地方政府对ⅠⅡ类无人机重量界限低于本表规定的,以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为准。

驾照员管理

No. 3轻小无人机飞行区域监管

2015年12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了《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轻小无人机运行,以及区域限制。

交通运输部2018年5月24日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轻小无人机飞行区域监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用无人机飞行器当地规范化管理,各省地方也因地制宜出台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条款,限制部分飞行区域及申请飞行计划,让无人机不再“放肆飞”。

  • 广东省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
  • 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漂浮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
  • 湖北省 关于加强武汉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 江苏省 无锡市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
  •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 黑龙江省  关于加强佳木斯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通告

No. 4无人机黑飞处置

无人机“黑飞”、“扰航”事件频发,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隐私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国家逐渐重视加强这方面监管,对于“黑飞”无人机驾驶员严格依法处置。

无人机黑飞处置

2018年2月,河北唐山4名无证并未申请飞行区域及飞行计划,使用无人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干扰了民航多个航班正常运行。最终4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9年4月,四川绵阳一名男子,无证也未向绵阳机场和空中交通管理站申报飞行计划,在净空区内飞无人机,由于尚未造成损失,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随着无人机数量的急剧增加,国家对于无人机的规范管理也日趋完善。目前,国家正积极向社会树立无人机持证(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飞行的意识,加强无人机驾驶员的基础理论知识及操控技能,从源头上杜绝“黑飞”事件。

       如今国家对无人机监管逐渐规范,不是你想飞就可以随意飞。根据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操作空机重量大于4KG,起飞全重大于7KG的无人机,驾驶员必须考取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因此,想成为一名专业的无人机驾驶员,参加系统的无人机知识及技能培训,考取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是首要条件。

No. 5无人机就业前景

观瞻全球,目前民用无人机市场已呈现爆发式增长。然而,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无人机操控及维护人员将成为炙手可热的高薪人才,在我国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大背景下,专业无人飞机操控技能将显示出超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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