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人机飞行的空管保障措施

摘 要:近年来,随着无人机产业的兴起,无人机科技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无人机在各行各业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也诱发了一系列无人机“黑飞”难题,全国发生多起无人机侵入机场净空保护区干扰航班正常运行事件。在机场周边的“黑飞”无人机造成航班备降,给航空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旅客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为加强民用无人机的运行管理,规范其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确保民航飞行安全有序,该文分别对无人机按正常流程飞机及无人机“黑飞”,提出了相应的空管处置建议。

浅谈无人机飞行的空管保障措施

关键词:空中交通管理 无人机 黑飞 空管保障

中图分类号:V2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2(a)-0-02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无人机侵入机场净空保护区干扰航班正常运行事件。2017年5月8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发现无人机侵入跑道五边,造成管制运行模式改变,多架次航班受影响。2018年12月19日晚和20日,英国第二大机场伦敦盖特威克机场因受无人机干扰而关闭跑道,进出航班被迫取消,约11万名乘客出行受到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2万架无人机处于“黑飞”状态,整个行业的安全状况不容乐观[1]。

1 国内无人机飞行监管现状

我国监管无人机飞行的机构主要有军航飞行管制部门、民航空管单位、民用航空局、体育总局等,这些监管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或自身职责对无人机进行监管[2]。近年来,为了规范无人机飞行,我国民航主管部门多次出台相关管理规定。2009年《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规范无人机的空域申请问题,2013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无人机驾驶员资质,2017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对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从我国现行相关法规可以找到,无人机合法飞行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1)具备无人机驾驶资格;(2)通过飞行空域申请;(3)证明无人机试航。但是,无人机在飞行时并未严格遵循这样的规定,这也是各种无人机“黑飞”问题产生的根源[3]。

2 无人机正常飞行的空管保障措施

无人机正常飞行的空管保障措施

在航空摄影、管道巡检、土地测绘、物流快递等方面无人机应用潜力巨大,对于正常按流程申请的无人机作业,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要积极同意。为了确保无人机飞行期间其他民航航班的安全、有序运行,管制部门可以按照以下相关规定进行无人机飞行保障。

(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前,空管部门应当根据当时空域内的飞行容量判断是否同意其起飞作业,如果同意应当明确其水平范围、垂直范围、开始时间以及结束时间,民航航班与无人机之间配备至少600m的垂直间隔。

(2)空管部门在收到空域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计划后,应当在雷达显示屏上画出其飞行空域,对可能受影响的民航航班通报无人机活动信息。

(3)空管部门应当对无人机隔离空域附近的民航航班进行无人机活动通报,并且与无人机系统操作驾驶员之间通过电话等手段建立可靠的通信。

(4)当发现无人机脱离空域或者失去地面控制时,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以报告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位置为中心或以活动区域边界为起点,划设临时隔离空域,指挥空中受影响的民航航班避让该空域,并据此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无人机正常飞行的空管保障措施如图1所示。

无人机“黑飞”的空管保障措施

3 无人机“黑飞”的空管保障措施

现阶段由于有效管控无人机的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完善中,随着无人机市场井喷式的发展,机场周边的无人机“黑飞”事件时有发生,无人机“黑飞”的源头一时也难以遏制,根据民航局空管局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管制应急处置程序(暂行)》,结合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以下是对无人机“黑飞”空管应急处置预案的一些建議措施。

(1)当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获得无人机“黑飞”的活动信息时,应立即向信息来源方核实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类型或形状、方位、高度、移动方向、大小、颜色、数量等信息。

(2)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及时向空中受影响的民航航班通报收到或者核实的无人机“黑飞”活动信息,提醒机组注意观察避让。

(3)及时向相邻民航管制单位通报无人机“黑飞”情况,向军航管制部门通报情况。

(4)昼间目视气象条件下,管制员应主动询问民航航班机组意图,根据机组意图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5)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旋翼类,以报告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位置为中心或以活动区域边界为起点,划设临时隔离空域。

(6)必要时按照规定发布流量管理措施,并将最新运行模式及预计等待时间等信息及时通报后续进港航班机组。

(7)民航航班正常起飞、进近、着陆的,空管部门在收到最近一次无人驾驶航空器活动的报告20min后,或者经后续连续2个航班机组报告未发现后可以恢复空中交通正常运行。

(8)满足昼间目视气象条件时,空管部门在收到最近一次无人驾驶航空器活动的报告20min后恢复空中交通正常运行。

(9)不满足昼间目视气象条件时,空管部门在收到最近一次无人驾驶航空器活动的报告40min后恢复空中交通正常运行。

无人机“黑飞”的空管保障措施如图2所示。

4 结语

随着无人机产业的兴起,在航空摄影、管道巡检、土地测绘、物流快递等方面无人机科技的发展必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越来越大的便利。无人机在给人生活带来便利同时也带来了“麻烦”,无人机无序的非法飞行在对航空运输安全造成巨大威胁的同时也加大了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工作负荷,空中交通管制部门通过制定严谨、细致的无人机指挥预案,可以极大地提升空管安全保障裕度。

参考文献

[1] 闫少琨.无人机运行安全风险评价[D].中国民航大学, 2018.

[2] 卢倩,陆小雅,潘玉婷,等.无人机在低空空域的监管问题[J].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17,28(2):30-34.

[3] 王森.论无人机黑飞对民航班机的危害[J].经贸实践, 2017(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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