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保障计划免除植保人的后顾之忧

针对植保无人机售后问题,先胜无人机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人及保障计划。

人机保障计划免除植保人的后顾之忧

机身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无人机因本保单非除外责任导致的意外损失或毁坏,并有权选择货币赔付、重置或修理等任何一种方式进行赔偿,但保险人依据本项责任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明细表第三项所列被保险无人机的保险金额,并扣除保单载明的免赔额。

第三者责任部分:被保险人对于由被保险无人机或从被保险无人机上坠落的任何物对第三者造成的、意外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有责任支付并且要支付的补偿性赔款(包括被保险人被判决需要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惩罚性赔款),由保险人予以赔偿。

无人机机身险

特别约定

  • 1.机身险每次事故免赔 500 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 2.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亡无免赔,财产损失每次免赔 1000 元或损失的 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3.无人机失踪、失联不在本保险承保范围内;
  • 4.无人机在存放、安置、保管于室内或其他封闭空间时发生的意外受损均不在本保险承保范围;
  • 5.投保无人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电池、遥控器及其与无人机飞行作业有关但不升空的所有地面设备及出厂后加装的设备、部件,均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 6. 无人机起飞前应确保有足够的电量,当电池电量发生报警时,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使无人机安全降落。因电池电量报警却未采取安全降落措施而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7.除非用户是专门执行电力巡线任务并在投保时已注明使用用途包含电力巡线的情况外,其它任何情况下因无人机造成的对高压线线路设施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8.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且合格并取得应具备级别资质的证书,否则因无人机操作人员缺乏资质或资质不适合所操作机型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9.本保险承保无人机在飞行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损失,被保险人理赔时必须提供事故飞行数据(包括证明出险时间,出险时的地理位置和飞行姿态等数据),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10.被保险人必须于 24 小时内报案,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11.本保险承保区域为中国境内(不含港台);
  • 12.关于特别约定条款和基本条款的效力:在本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高于基本条款。
无人机机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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