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PA关于响应民航局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改革的说明
自2013年11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以来,已有8万余人次考取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促进了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无人机产业的发展,近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颁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制度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管理改革工作,选定无人机及关联领域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三家单位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进行试点(试点单位: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改革工作要求,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负责督导建立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委员会,通过委员会管理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自2020年11月20日起,由三家试点考试服务提供方依据标准遴选和管理训练机构,根据委员会章程开展考试服务工作。
此次改革将增加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资源供给,优化考试服务质量,并且能充分调动社会化管理资源。这是进一步深化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模式改革,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相关要求的举措。
试点服务提供方将依据民航局对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执照考核及管理工作,持续服务广大无人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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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是无人机三家试点考试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