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向市民和在京单位发公开信,郑重提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无人机均属于“低慢小”航空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无论在北京地区任何地点、全年任何时间组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均要预先向空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北京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在京会员务必遵守,合法合规飞行。
致广大市民和在京单位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市民,各在京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未经空域审批即擅自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的案事件,严重扰乱了首都空中秩序,也成为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出隐患。北京警方迅速行动,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非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的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在此,北京警方向广大市民及在京单位郑重提示,轻型和超 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 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 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无人机均属于 “低慢小” 航空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无论在北京地区任何地点、全年任何时间组织“低 慢 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均要预先向空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北京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树立为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意识,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各在京单位、组织要加强内部宣传引导。尤其是,各物业管理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对商户、租户开展宣传;各党政机关、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建筑企业、大中小学要落实行业所属宣传部门、从业人员、教师学生的监督管理责任;各从事飞行活动的相关企业要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及监督管理。我们将与您一道,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携手守护首都蓝天。 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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