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手遵守的是什么法律法规(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深度解析)

大多数航拍无人机飞手都知道要遵守国家法律进行飞行,但我们要遵守的是什么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又有些什么规定,却很少有人详细具体的进行分析和阐述。

这里我就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无人机涉及的要求及广大飞手存在的疑问进行探讨。

航拍无人机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通过我对这几部法律法规的翻阅发现,与无人机最直接相关的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下面我整理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几条与我们航拍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

01

第八条: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遥控驾驶航空器。

为什么着重要讲一下微型无人机呢,因为只有微型无人机的分类中涉及真高和最大飞行速度,这两点直接决定了很多机型是属于微型机还是属于轻型机。比如大疆MINI2,它的重量为249克,按照重量来说它属于微型无人机,但是它最大飞行速度在运动模式下可达57.6千米/小时,因此综合来看,大疆MINI2也属于轻型无人机。

02

第十一条: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民用无人机应当向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实名注册登记。

这一条不用多说,除了重量低于250克的无人机外,都需要在官方网站上进行登记。

03

第二十条:轻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4周岁,未满14周岁应当有成年人现场监护,小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6周岁,中型、大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8周岁。

这一条大家只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

04

第二十二条:驾驶轻型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和风险警示,熟悉操作说明;超出适飞空域飞行,需参加安全操作培训的理论培训部分,并通过考试取得理论培训合格证。

独立操作的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其驾驶员应当取得安全操作执照。

从这一条来看,轻型无人机只要在适飞空域内,不需要进行培训就可以进行操作。但是一旦超过了适飞空域,对于轻型无人机就需要进行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UTC证书就是考察的理论知识;而对于独立操作的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则需要获得AOPA等执照。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款中并未提及微型无人机。

那么什么是适飞空域呢?让我们就以高度为例,看下法律法规的划分:

05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微型无人机禁止在以下空域飞行:

(一)真高50米以上空域

第二十八条:划设以下空域为轻型无人机管控空域:

(一)真高120米以上空域

这里的50米以下、120米以下就是相对应型号无人机的适飞空域。再从“禁止”和“管控”两个不同用词来看,微型无人机不允许超过50米进行飞行,也就是说只能在适飞空域飞行;而轻型无人机(如大疆御2)可以在超过120米的适飞空域飞行,但是要求飞手取得理论培训考核合格。

06

第三十七条: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计划申请应当于飞行前1日15时前,向所在机场或者起降场地所在的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于飞行前1日21时前批复。

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

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这一条阐述的是飞行报备,就上海来讲通常是通过警民直通车公众号进行飞行申请。虽然法律规定了无需飞行申请的情况,但本人认为最好还是在每一次飞行前都进行飞行申请,一方面是飞手在航拍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飞越适飞空域的情况,另一方面是现在禁飞区的标定显示并不完善,通过飞行申请可以验证及了解允许飞行范围。

07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是关于处罚的条款,而且是所有处罚条款中唯一涉及公安机关可能对违法人员进行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条款。因其没有阐述具体行为和情节,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罚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并依据相适应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罚,其涉及的案由轻则可以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重则可能涉及寻衅滋事、过失致人死亡等等。

再谈一点很多飞手常问的问题:对于已进行飞行申请的情况,公园、景区保安是否有权利阻止飞手进行航拍?

其实这涉及到了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飞行申请只是遵守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但是依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而且这个义务责任在侵权责任中属于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论公共场所单位是否有过错,均需要承担责任,只是其承担责任的多少需要看被害人是否也有责任来定夺。

很多公园、景区正是以此禁止游客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所以,我们在这类场所进行航拍时,不仅需要进行飞行申请,还需要问清公共场所的具体规定并予以遵守。

08

最后,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发现了一条关于多架航空器的飞行规定,希望这一点日后也能成为无人机的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目视飞行时,航空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避让:

(一)在同一高度上对头相遇,应当各自向右避让,并保持500米以上的间隔;

(二)在同一高度上交叉相遇,飞行员从座舱左侧看到另一架航空器时应当下降高度,从座舱右侧看到另一架航空器时应当上升高度;

(三)在同一高度上超越前航空器,应当从前航空器右侧超越,并保持500米以上的间隔。

最后,希望以上的无人机法律法规个人解析对各位航拍飞手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与我进行沟通探讨,指出不足之处。

来源: 航拍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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