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申报无人机飞行(江苏无人机飞行空域申报流程)

2017年7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江苏省公安厅和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通知》中明确规定,凡起飞重量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无人机使用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现有存量无人机实名登记应当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购无人机应当按规定及时实名登记。

北京如何申请空域(北京申报无人机办理流程)

除特别批准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在以下保护区域升放无人机:

  • 各地公布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包括: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徐州观音国际机场、无锡硕放国际机场、常州奔牛国际机场、南通兴东囯际机场、扬州泰州囯际机场、盐城南洋囯际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淮安涟水机场和军用机场等净空保护区;
  • 政府机关、军事机关、军事设施、水电油气设施、危化品单位等重点部位;
  • 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点商圈等人员稠密区;
  • 大型活动、重要赛事现场,以及政府临时公告的崇止飞行区域。

记者从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了解到,在江苏省申报无人机飞行需遵循以下流程:

准备材料

①飞行计划申请

内容包括:飞行水平范围、飞行高度、飞行时间:具体到小时、无人机的相关参数和状况;

②操控人员飞行证书;

③公司相关资质证明;

对接部门

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

江苏民用航空管理局

地址:光华门]外大桥场机场

电话:025-526553

江苏省公安厅

地址:扬州路1号

电话:025-110

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

电话:025-52651508

申报流程

携带准备材料①②③前往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进行申请备案;

申请成功后,由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划定空域;

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开具同意飞行证明,发送到江苏民用航空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进行备案;

飞行前需要跟军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报告,飞行后需要再次报告;

如果申请不成功,可以向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提出空域分配请求,由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分配一块空域。

其它事项

江苏省目前只接受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申请,建议飞手们组建一个飞行协会,以协会的名义进行申报

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正在计划划定一批无人机飞行空域,即不用申请也可以飞无人机的区域,可以留意这方面信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161241530@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oiwrj.com/wurenjibaike/47488/

(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