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自媒体人飞无人机被处罚(安全飞行执照及飞行备案必不可少)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无人机拍照录像来记录生活、定格美景,但很多地方都设有禁飞区,若在禁飞区随意放飞无人机,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影响。近日,一位自媒体人在高铁管制区域内私自使用无人机拍摄,被呼和浩特铁路公安给予行政处罚。

5月12日15时许,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乌兰察布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车站巡逻时,突然听到空中传来阵阵嗡鸣声,抬头发现一架无人机从进站岗亭上方飞过,民警立即调取视频监控巡查车站周边环境,对无人机进行追踪。监控画面显示,无人机从车站拱形顶上方向站前广场飞去。民警迅速展开地毯式搜索排查,在距离站前广场不远处的空地上找到了手持遥控器操控无人机的男子。当民警赶到现场时,该男子仍然操控着无人机对车站周围进行拍摄。由于当时风力较大,为确保线路安全,民警立即要求他将无人机降下。经询问得知,该男子盛某,是一名自媒体人,到此放飞无人机是为了拍摄高铁站画面发布到个人社交平台。当民警要求他出示飞行执照及飞行备案时,盛某支支吾吾地说自己并没有取得飞行资格,此次拍摄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随后民警将盛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盛某拍摄画面显示,无人机离高铁线路仅十几米的距离,一旦操作失误或高空风力过大导致无人机掉落到高铁线路或电力接触网上,将造成严重后果。随后民警对盛某进行普法教育,并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五十九条及《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给予盛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在此提示,铁路线路安全不容小觑,在铁路沿线放飞无人机可能严重危害线路安全。爱好航拍摄影的朋友,放飞无人机一定谨慎选择放飞区域,避开禁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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