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飞入“标准化”时代

植保无人机飞入“标准化”时代

近几年,我国植保无人机呈爆发式增长。因其施药作业效率高、成本低、农田适应性强等特点,受到了不少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欢迎。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植保无人机保有量已经达到1.4万台,作业面积超1亿亩次。但是,植保无人机标准化工作却严重滞后,导致行业鱼龙混杂,无人机质量得不到保证,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制约了植保无人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推广单位、农户和政府监管部门对行业标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规范植保无人机安全使用,提升植保无人机农业生产力,促进植保无人机行业有序发展,原农业部曾于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下达《农用遥控飞行器安全技术要求》和《遥控飞行喷雾机试验方法》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任务。随后,考虑到我国植保无人机现状和发展趋势,植保无人机生产应用特点,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联合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等单位,又将两项标准合并,完成了我国首个植保无人机技术规范标准——《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标准号NY/T3213-2018,以下简称《规范》),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以说,这份标准凝聚了监管部门、专家学者的大量研究和全行业的共识和心血。近日,记者就标准的制定过程、实施意义,以及今后该如何完善等,采访了业内专家。

可参照标准少制定过程一波三折

《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我国植保无人机标准是在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参考现有国内外标准,以我国现阶段生产、研发、应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需求为主制定。”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植保与环境工程中心主任薛新宇介绍。

虽然《规范》发布实施已过去一个多月时间了,可当初的制定工作并不容易。薛新宇介绍,已有标准是制定《规范》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是可参照的内容并不多。

这首先体国外可参照的相关标准内容很有限。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外已发布的标准主要有人驾驶飞机的航空植保标准和民用无人机标准,与植保无人机直接相关的标准较少。与植保无人机平台相关的任务装备及接口、通讯和导航技术等内容可参考民用无人机要求;与植保作业相关的飞行管理、登记认证、作业质量及评价方法等内容可参考有人驾驶飞机的航空植保标准以及传统植保机械的相关要求。

与我国航空作业模式相似的日本,其标准体现的安全要求和作业指南具有较高参考价值,但是日本大规模应用的是油动型单旋翼无人机(无人直升机),多旋翼无人机刚处于起步阶段,而我国既有单旋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又有油动型和电动型。

其次,国内相关标准可参照的价值也不高。在《规范》发布实施之前,我国植保无人机可参照的仅有为数不多的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包括湖南省两项,重庆市、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各1项。涉农的团体标准主要由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国家农业航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社会团体进行制定,但目前应用范围较小。

其实从2014年开始,相关部门就已经在为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规划,最终经过3年的探索和修正,才推出了这个行业标准。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杨林介绍,2016年时,植保无人机标准也曾被提出过,但是由于当时植保无人机发展还不够不成熟,技术也正在探索之中,所以最终没能够顺利实施。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让植保无人机用得更好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让植保无人机用得更好

“有行业标准总比没有好。”中国农业大学药械与施药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何雄奎认为,当植保无人机发展没有达到一定高度时,出台标准反而会限制行业发展,使植保无人机企业缺少了发展空间。在经历了高速发展后,植保无人机技术得到提升,标准制定就变得十分有必要。“就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他需要自由成长,但也需要家人的帮助。”

记者了解到,标准从范围来说,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推荐标准和强制标准两类。此次颁布的《规范》属于国家级别的农业行业推荐标准。作为我国首个植保无人机行业标准,它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它的实施,给企业指明了方向,可以算是一个技术引领标准。而且对用户也有帮助,以前他们对植保无人机的好坏无法判断,现在让他们心里有了一把尺子。此外,标准还有利于监管部门对植保无人机进行监管。”薛新宇告诉记者。

《规范》的发布实施还将引导企业规范植保无人机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我们相信,标准出台后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实践,我国植保无人机整体的行业技术水平会有质的提高,最终会让广大农户受益,并有效提升中国农业的竞争力。”陈韬认为,该标准虽然暂时还不具备强制的法律效力,但意义重大。它既对植保无人机的质量做出要求,是目前对植保无人机的质量要求最权威、最规范的标准,对促进行业发展、指导农机部门进行鉴定和监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同时,又对检验方法做出要求。

去年,我国6个省市试点将植保无人机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今年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杨林告诉记者:“农机管理部门对植保无人机进行补贴,要考虑什么样的植保无人机可以进入补贴目录范围,就需要有个质量评价标准,该标准就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严把这个出口,享受补贴的地方就可以真正的把植保无人机用起来,而且能用得更好。”

技术不断升级标准体系也将逐步完善

植保无人机属于新兴产业,日后其安全性、智能化、自动化、作业质量等技术还会有新突破,必然会对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效果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这也就是说,此次标准的制定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植保无人机技术在进步,标准有时就会落后,需要进行修订完善。植保无人机机型多样,在规定植保无人机通用性要求时,常常难以采用统一的标准,而具体采用哪种指标,这都需要深入考量。加之,可借鉴的指标和试验方法不多,所以在标准制定时许多试验方法和效果评价需要创新设计,加强验证工作,这些都增加了植保无人机标准制定工作量。”薛新宇说,这个标准制定工作只是开始,日后还要对植保无人机施药技术规范、质量操作规范、培训规范等内容进行规范,从而形成植保无人机标准体系。“标准体系的建立需要结合植保无人机近期的迫切需求和远期的系统规划,使植保无人机标准体系得以不断补充完善。”

“标准工作的制定是一步一步来的,它在实施过程中是否适用也会逐渐显现出来。”杨林同样也认为,植保无人机技术日益成熟在所难免,今后对标准进行修改很有必要,而标准中一些具体数据设定都是需要经过专家、企业代表反复讨论,才能进行修改。

日后在对标准进行完善时要关注哪些方面的内容呢?在何雄奎看来,任何一项标准的出台,一定是建立在多次试验的基础上,要有可靠的数据作支撑;在对标准进行完善时,还要考虑规范植保无人机作业效果、质量等一些关键要素。同时,他也强调,截至2017年底,我国植保无人机企业已经发展到277家,因此一定要多征求企业的意见。

“当然,任何标准都不具备‘包打天下’的功能,我国植保无人机要实现健康、有序发展,还要继续深入研究植保无人机低空低量施药技术、培训专业高水平人才;优化植保无人机施药技术,促进农药的高效安全使用等。”何雄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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